【23條立法】歐盟駐港澳辦關注境外干預罪 葉劉淑儀:只要不散布假信息就不違法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4/02/19 22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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葉劉淑儀(左2)出席外國記者協會(FCC)的午餐研討會。(葉劉淑儀fb圖片)

外國記者協會(FCC)今日舉行有關《基本法》23條立法的午餐研討會,歐盟駐港澳辦事處主任高宇馳在台下發問表示,對立法建議有重大關注(significant concern)並已向特區政府表達,包括對新增「境外干預罪」中,涵蓋配合境外勢力影響中央或特區政府「制訂或執行政策或措施」等的定義廣泛。

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,若傳媒與外國政府或外國政黨談及香港事務,只要不涉散布虛假信息或採用欺詐手法,相信不會違法,政府可加強解釋境外干預和所涉不當行為的性質。她又指,英國、澳洲和新加坡等國家近年也新增相關罪行。

午餐研討會由外國記者協會主席Lee Williamson主持,嘉賓包括葉劉淑儀、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楊艾文和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。陳朗昇引述記協會員問卷調查指,初步結果顯示,9成受訪會員認為23條立法對新聞工作有很大影響,約75%受訪者認為對新聞自由只有負面影響。他指,傳媒憂慮第23條影響報導工作,例如何謂竊取或泄露國家機密。

葉劉淑儀指出,諮詢文件列出了七項「國家秘密」,但是觸犯相關罪行門檻極高。她指,首先是該項資料並不是一般官方資料,而是要屬於這七大範疇,假如一些官方資料已曝光,那麼該資料已機密,轉載也不涉及「明知故犯」、有意圖地去泄密,「最後還有一個問題:泄露該資料是否會危害國家安全?門檻是極高的。」她舉例,若有傳媒透露了《財政預算案》的某些內容,例如是否調節印花稅等等,只能算是一般官方資料,即使透露了也不會危害國家安全,故此並不是「國家秘密」。

葉劉:法例上難界定軟對抗  難以執法

最近官員有提及的軟對抗,葉劉淑儀指,軟對抗並非羅列於諮詢文件的一種罪行。她認同楊教授所說,諮詢文件內提及軟對抗只是對社會形勢的某種形容,而非定之為刑事罪行。她認為,法例上難以界定何謂軟對抗,也難以執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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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區綽彥